
“我代表金昌市检察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4月23日,金昌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建明出庭支持公诉一起重大刑事案件。金昌市两级检察院刑事检察条线办案骨干跟庭观摩评议。
为精准指控犯罪,张建明认真审查全部案卷材料,与办案组成员逐一研判案件细节,并就有关细节详细讯问犯罪嫌疑人,多次与侦查人员和法医当面沟通交流,进一步复核涉案物证等关键证据材料。同时,实地查看案发现场,走访周边群众,听取被害人亲属及诉讼代理人意见,边审查边提出补查意见,在保证案件质效的同时加快办案节奏。

庭审前,该院详细制定出庭预案,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庭审现场,张建明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完整系统地出示被告人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等方面证据,并围绕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量刑情节等方面与辩护人进行辩论。
“希望通过本案的庭审,真正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大家要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遇到矛盾纠纷不能冲动,积极寻求司法机关帮助,切莫因小事铸成大错……”张建明开展法治教育时说。
“我十分后悔,我对不起被害人和他的亲属,也对不起我的父母。”被告人在最后陈述阶段再次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张建明带领办案组人员再次复盘案件办理全过程,查找在案件前期准备、相关细节把握、法律文书制作、出庭表现等方面存在的不足。跟庭观摩人员围绕法律文书规范性、犯罪事实指控、证据审查运用能力、法庭应变能力、公诉形象展示等环节作出客观性评价,并提出建议。
“整个庭审证据出示条理清楚、逻辑严密,举证环节繁简得当、重点突出,答辩回应及时、有理有据。”参加跟庭观摩的干警表示。
据悉,近年来,金昌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件案件”要求,由检察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以检察长示范引领提升司法办案质效,用“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推动庭审实质化,进一步提升检察干警的出庭公诉能力和法律监督水平,为高质效办案积累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