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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益陇原】甘肃检察:出台工作意见 助力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

时间:2026-08-19 09:55:10  作者: 点击数: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以法治力量护航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建设,近日,甘肃省检察院印发《甘肃省检察机关检察公益诉讼服务保障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立足甘肃“四屏一廊”生态安全格局,明确重点履职方向,细化工作举措,为建设山川秀美的美丽甘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工作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助力打好“七大标志性战役”。在重点履职任务方面,甘肃检察机关聚焦“四屏一廊”生态安全格局建设,围绕河西祁连山内陆河屏障区、甘南高原黄河上游屏障区、陇中陇东黄土高原屏障区、南部秦巴山区长江上游屏障区、中部沿黄河地区生态走廊五大生态区域精准发力,紧盯非法采矿、湿地退化、水土流失、流域污染等突出生态问题开展公益诉讼监督;同时主动对接“三北”工程、荒漠化综合防治、“绿满陇原”行动、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等重大生态项目,紧盯工程质量、后期管护、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强化法律监督;紧扣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加强固体废物、新污染物监管,强化“三高一低”行业法律监督,持续服务产业绿色转型升级;纵深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围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守护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

为持续提升公益诉讼履职效能,《工作意见》明确健全多项工作机制,完善“刑事打击+公益诉讼+恢复性司法”一体化办案模式,强化“四大检察”内部联动;依托府检联动平台深化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草等行政部门执法司法协同,做好与生态环保督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有效衔接;深化与周边省份跨区域检察协作,破解跨流域、跨区域生态保护难题;规范补植复绿、增殖放流、认购碳汇等恢复性司法应用,探索“检察+碳汇”替代性修复路径;用好“益心为公”志愿者、公益诉讼联系点等载体,拓宽线索来源,推动公众广泛参与生态保护。

在夯实保障措施,推动公益诉讼工作落地见效层面,《工作意见》提出强化省、市、县三级院上下联动,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数字赋能作用,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科技手段拓宽线索渠道、辅助调查取证;打造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专业办案队伍,运用一体化办案机制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力度,讲好甘肃检察生态保护故事,不断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来源:甘肃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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