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中共崇信县院支部委员会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党支部书记张百耀作的《中共崇信县人民检察院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上届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决议(草案)》、《崇信县人民检察院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和监计票人名单。以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随后,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以等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了党支部书记,对委员进行分工,并对下一步支部工作作了安排。
大会认为,支部工作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三年来取得的工作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上级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院党员干警积极探索、共同努力的结果。总结成绩全面客观,报告中所提出的今后三年的工作目标是符合实际的、令人鼓舞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客观务实、催人奋进。
大会强调,今后三年,检察工作发展将会迎来全新的机遇,同时也将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面对日新月异的发展形势,一定要理清党建工作思路,把握重点、加快发展,坚持将党建与检察工作相结合,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质量。
大会要求,新一届支部委员会要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充分认识到机关党建工作在促进检察事业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找准工作结合点和突破口,善于用党建工作来统领推进检察业务工作,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确保主题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全体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体现出在政治上的先进、工作上的示范、作风上的表率,为推进各项检察工作起到先锋模范作用。